| 消费者称服后产生不良反应 珍奥核酸风波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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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食品财富网 (2008年04月28日 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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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珍奥集团的大事记中,曾把2001年命名为“坚韧”:“1月中旬,一场突如其来的‘核酸媒体风波’陡起,珍奥人泰然应对,趟过波澜……”。此后,围绕“核酸营养”的争论从未间断。
2006年,珍奥集团作为中国国内第一个拿到直销牌照的保健品企业,没过多久却因“进行不实宣传,申报材料中有虚假内容”被商务部吊销了直销经营许可证,成为当时媒体一个不大不小的卖点。
2008年2月份,发生在“泉城”济南的一场官司,又如汩汩泉水般泛起阵阵涟漪,大有将珍奥集团再次推向风口浪尖之势……”
2008年4月22日,上海海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佑公司)总裁助理俞博接到了国家卫生部卫生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已收到举报信,并从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调取了珍奥核酸的原始档案,局领导非常重视此事……”。
之前两天,俞博代表海佑公司正式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卫生部卫生监督管理局举报大连珍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奥集团)涉嫌“产品配方有问题”等。
【质疑珍奥核酸胶囊配方】
据海佑公司总裁助理俞博讲,公司从2004年开始批量购买珍奥集团生产的“珍奥”保健产品,并在山东、江苏两省销售。由于有了双方都比较满意的“良好业绩”,2005年2月份,海佑公司与珍奥集团下属机构珍奥集团苏鲁联络处签订了一份《经营协议书》,协议约定海佑公司非独家销售珍奥集团生产的“珍奥核酸胶囊、珍奥托玛琳系列”产品,经销区域为山东省和江苏省。
“说实在话,在签协议前,我们就陆续接到了一些消费者的反映,服用珍奥核酸产品后出现身体不适及尿酸增高等不良反应。”俞博表示,当时他们就此问题及时向珍奥集团进行了反馈,但对方回复说这些都是个案,可能不是因为产品引起的。于是,海佑公司向投诉的个别消费者进行了耐心解释,有的还予以退款来息事宁人。俞博说:“此后几个月内,投诉的人竟越来越多,并且都集中在长期服用珍奥核酸后出现腿酸、痛风及手指变形等症状,我们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一方面是消费者的投诉,要求退货的压力,一方面是珍奥集团轻描淡写的解释及不愿接受退货的举动,这使海佑公司处在左右为难的夹缝中。此时,摆在海佑公司面前的也有两条道路:一是照常销售、继续赚钱,真出了事,有珍奥扛着;一是停止销售、查清原因后再做打算。俞博告诉记者,公司的几位领导讨论后一致认为,如果产品真有问题的话,卖给那些渴盼健康长寿的中老年人就太坏良心了,坑害广大消费者、损害公司市场网络的行为不能干。2005年5、6月份,海佑公司基本上不再推销珍奥核酸产品,同时和国内多位专家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探询核酸到底是什么东西?长期服用核酸类保健品对人体是否有害?
2005年8月31日,珍奥集团单方面宣布与海佑公司终止协议,同时拒绝收回海佑公司手中尚存的1260多箱珍奥核酸胶囊。
2007年4月至7月份,由海佑公司送检的不同批号的珍奥核酸胶囊检验报告结果相继出来,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2003年版《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均从样品中检验出其含有总黄酮、总皂甙(以人参皂甙Re计)、维生素C、维生素E等成分。这令海佑公司和关注珍奥核酸的人士感到意外,因为珍奥集团向卫生部申报批准的珍奥核酸胶囊主要原料为绿豆、赤小豆、豇豆和黑豆,而通过霉解继续织得的核酸产品中,不可能含有大量总黄酮,更不会产生人参成分(一般来说参类的东西才能含有人参皂甙成分)。
2007年8月份,海佑公司据此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珍奥集团的珍奥核酸产品实际生产配方与向卫生部申报批准的配方主要原料不符,违反了《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我国《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保健食品生产者必须按照批准的内容组织生产,不得改变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等”。海佑公司要求珍奥集团退货返款并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核酸营养”之惑】
海佑公司的代理律师、山东德义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涛表示,这次诉讼主要抓住了珍奥核酸胶囊实际生产配方涉嫌与向卫生部申报批准的配方主要原料不符这一点。至于长期服用珍奥核酸产品会不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反应,海佑无权得出结论。不过他们正在努力收集一些消费者资料,以提供给有关部门参考甄别。
居住在济南“泉景·四季花园”小区的王章喜、庄明彩老两口曾是珍奥核酸胶囊的“忠实”消费者,也是勇于站出来讲话的“身体有不良反应的”人之一。
2008年4月23日上午,记者在济南采访了王喜平、庄明彩两位年过七旬的老人。老两口退休前都是国家干部,生活优裕、儿女孝顺,上了年纪后自然想健康长寿、安度晚年。据王喜平老人回忆,2002年国庆节前后的一天早晨,他去济南市英雄山路20号保健品批发市场遛弯儿,一位女孩拦住他推销珍奥核酸胶囊,说是对中老年人有好处。王老一听,便跟着女推销员来到附近的银座宾馆听课。“一个上午讲了4个小时,说修复基因,抗癌防癌什么的。”王喜平毫不犹豫地花4980元买了一箱(10大盒),至今他还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身上没带钱,那位女推销员很热情地让他先把货带走了,第二天才来家里把钱拿走,“给了她5000元钱,找了20元”。
从此,王喜平、庄明彩老两口开始服用珍奥核酸胶囊,吃完一箱后又买了三箱。坚持服用了两年多后,王喜平老人感觉腿酸,身体不舒服。2005年3月13日,王老到山东齐鲁医院检查身体,医生说他尿酸特别高,问吃了什么东西?当得知王老长期吃珍奥核酸胶囊后,医生告诫他千万不要再吃了。此时,老伴儿庄明
彩也正闹病,手脚变形,痛风,腿不敢走路。随后她来到济南市千佛山医院检查,医生告诉她尿酸高,并且容易引起痛风病,建议停止服用核酸胶囊。王老说:“一开始我们还有点不相信,人家宣传得那么好,怎么就不能吃呢?后来又咨询了山东大学一位研究生物的教授,人家说别吃这个东西了,吃得越多对身体越不好,孩子们也劝,我们俩就不吃了。”
王喜平老人表示:“我实话实说就是这么一个情况,这个核酸胶囊不适合我们老两口吃了,对别人怎么样不知道。”庄明彩老人还告诉记者,当时剩下了几盒药,价值一千多元,找了推销员和经理好几次,都说不变质不能退。反正手头也不困难,干脆就给扔了。
目前,王喜平、庄明彩两位老人精神状态良好,耳聪目明,身体也不错。王喜平说:“停了药后,我发现没事了,腿也不酸疼了,又能出去钓鱼了。”而庄明彩老人“不吃药后痛风病轻了一点,尿酸指标还不太正常”。
俞博表示,2007年11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核酸类保健食品的不适宜人群由“痛风患者”更改为“痛风患者、血尿酸高者、肾功能异常者”,并要求已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且不适宜人群为“痛风患者”的核酸类保健食品,自2008年11月1日起生产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必须更改过来。同时,他提醒已经服用珍奥核酸两年以上的消费者,应尽快到医院进行尿酸检查。
记者查阅了多种资料显示,核酸(RNA、DNA)是携带遗传信息的遗传物质。国内外一些专家认为“核酸不属于营养物质,人体不需要靠外界供给核酸,相反,如果人体摄入的核酸过多,将会分解形成过多的嘌呤类核苷酸,进而促使尿酸过量生成,引起痛风”。同时,一些专家坚持“核酸营养说”,许多核酸保健品的宣传经常使用并坚持这样的三段论:“一切疾病都与基因受损有关”,“核酸是基因的载体,是支配生命的根本物质”,因此“补充核酸,即可增强基因自主修复能力”。
据悉,“核酸营养”之争目前学术界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但持前者观点的居多。
【珍奥核酸风波再起】
2008年4月23日下午,在济南市泉城公园,记者看到一块“珍奥生命园”的大牌子悬挂于园内一角的二层小楼上,这里每天很早就开门营业,迎接前来公园锻炼的老年人。
走进一楼产品展示厅内,记者表示要串亲戚,想给老人买点礼品。一女服务员热情介绍了珍奥核酸胶囊、珍奥脂舒平等“珍奥”系列产品,并让记者留下电话以便随时联系。“听人说吃核酸胶囊多了有负作用,最近又有人告你们的珍奥核酸配方有问题。”面对疑问,女服务员微笑着回答:“从1996年公司创立到现在都十多年了,如果真有问题早干不下去了。”
“珍奥集团的抗风险能力和公关能力确实非常强。”俞博表示,此次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后,他们公司的个别员工曾把这一消息透露给多家媒体,有的报纸进行了客观报道,可没过两天,报纸的电子版和网络上就搜索不到了相关新闻,全被删除掉了。郭涛律师更是感到了巨大压力,一来官司内容涉及到目前尚无定论的“核酸营养”问题;二来和大企业打官司本身就不容易。
2008年4月20日,海佑公司正式向国家卫生部卫生监督管理局举报“珍奥核酸配方不符”及“长期服用珍奥核酸后易给人体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4月21日、22日,海佑公司总裁助理俞博即先后接到卫生部有关部门的两个电话。“这关系到成千上万中老年人的健康问题。”俞博表示,公司还将根据掌握的实际材料,陆续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管理总局、科技部、商务部等进行实名举报,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对珍奥核酸产品进行彻底调查。
2008年4月25日下午3点40分左右,记者以普通市民的身份拨打大连珍奥集团800-890-9555免费咨询热线,询问老人长期服用珍奥核酸胶囊后是否会引起尿酸增高,一位自称是专家的女士解释说可能有千分之一或千分之二的概率,消费者发现尿酸偏高后应谨慎服用。当问及有人状告珍奥核酸配方有问题时,该女士否认说“如果真的不符,卫生部早就叫停了”,她表示珍奥核酸胶囊不会含有总黄酮、总皂甙成分,并且称公司没有为此在山东济南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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