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限塑令”发布后不久,年产值22亿元、规模连续11年居本行业全国之首的塑料袋生产企业——河南遂平华强宣布停产结算,并整体转让。于此同时,一些早已转型生产“无纺布购物袋”的企业却接到了源源不断的订单。
超市上演
“疯狂套袋”之争
“再给我一个塑料袋吧,要大个儿的!过段儿时间就得收钱了。”
“这样已经够装了,都多要塑料袋,被发现我就得下岗了。再说以后塑料袋不免费,您准备个环保布袋更实在!”
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某大型连锁超市的收银台前,收银员与索要塑料袋的消费者之间频繁上演着类似的对话。与之前不少收银员主动为消费者多“套袋”的情形不同,不少消费者发现,想对塑料袋说声“分手快乐”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在很多大型超市的出口,络绎不绝的顾客推着一辆又一辆购物车满载而归。经粗略统计,每辆购物车里的塑料购物袋少则两三个,多则十余个。其中,更有货品不少都是里外套着好几层塑料袋。记者在哈尔滨和长春等地也看到了类似的情况。
“我也明白,不能只考虑我们自己方便,也应该为子孙后代想想。但你说不用它用啥啊?这不是要收费了吗?我计划哪天去批发市场赶便宜批上几打,反正要我适应不用塑料袋的日子需要一段时间。”一位在超市收银台结算的女士向记者表示。
显然,多数市民对即将到来的塑料袋收费制度并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虽然环保意识已经逐渐深入人心,消费者也深知“白色污染”对环境的影响,但对于即将实施的“限塑令”,许多人却表示并不清楚“塑料袋要怎么限,各地会采取什么样的具体措施,塑料袋收费之后,自己该使用什么来替代”。
商务部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草拟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其中指出,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可自主制定塑料购物袋价格,但不得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不得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也不得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按照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应采取措施,为消费者自带购物袋、购物篮购物提供便利。同时,鼓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的塑料购物袋替代品。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过程中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商品零售场所的经营者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责任。